“禁放烟花爆竹,对改善全区大气环境、减少火灾事故隐患、保障市民生命财产安全,必将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莱芜区政府副区长、区公安分局局长刘西茂说。4月20日下午,莱芜区在广场召开烟花爆竹禁放宣传月启动仪式。
按照新修订的《济南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莱芜区自2019年5月1日起实施。为深入推进烟花爆竹禁放宣传工作,营造强大舆论声势,迅速掀起宣传高潮,莱芜区决定开展烟花爆竹禁放宣传月活动。
莱芜区公安分局副局长、区烟花爆竹禁放办主任司佳葆说,做好全区烟花爆竹禁放工作,是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的需要,是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的需要,下一步将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全力以赴、坚决做好烟花爆竹禁放各方面工作。市民乔立省说,禁放烟花爆竹是个好事,既减少了噪音又保护了环境。
据悉,4月30日前,禁放区域内所有烟花爆竹经营网点将完成烟花爆竹产品回购及清理库存工作。从5月1日起,莱芜区将组织开展联合整治行动,拉网式清理检查,集中梳理、整治违规销售的重点地区和部位,进一步加大城乡结合部等偏僻区域的排查力度,全力“打造森林水城,建设生态莱芜”。
仪式后,现场参加人员在禁放烟花爆竹条幅上签字并参观宣传现场。宣传现场摆放设置展板8块,咨询台4个,接受群众咨询,并发放宣传资料。
参加仪式的还有各镇(街道)、区烟花爆竹禁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人,部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社区负责人、社区志愿者、社区网格员,物业公司、保安公司负责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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