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苏州年近8旬的贾老伯以公证遗赠的形式,将一套房产赠送给照顾自己多年的保姆。贾老伯有一儿一女,很少有时间陪伴老人,保姆一直细心照顾着他。据介绍,所涉房产市场价超过百万元。目前,老人子女尚不知情。
这件事,可以分三个层面看,一是老人处理自己名下的房子并无不妥,他以自己的方式感谢照顾自己的保姆,算是好人有好报的体现;二是作为子女,如果不能接受这样的事实,一方面可主张自己的权利,另一方面也要深刻反思自己,为什么在老人家眼里,自己的地位竟然不如一个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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