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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8-11 10:10 上传
关于做好2017年城内初中小学招生工作的意见
为认真做好城内初中、小学招生工作,确保每一名适龄儿童少年按时就近入学,依法接受义务教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中小学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山东省关于推进基础教育综合改革的意见》以及省政府关于解决大班额问题的有关规定,结合城内教育资源现状,现对2017年城内初中、小学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招生规定
(一)按照就近入学原则招生。城内初中招生,采取家庭住址在城区招生范围内的城内小学在籍合格毕业生,以小学毕业学校为单位就近直升和按家庭住址划片就近入学相结合的办法确定就读学校;城内小学招生,以父母长期固定住址为依据实行划片招生,就近确定就读学校。
(二)严格招生对象。城内初中招生对象为家庭住址在城区招生范围内的城内小学在籍合格毕业生及进城务工就业农民随迁子女(就读于城区内小学,但家庭住址不在城区招生范围内的小学毕业生,按家庭住址或户籍单位回原辖区初中就读)。小学招生对象为年满6周岁(2011年8月31日前出生),户口及家庭住址在城区招生范围内的适龄儿童及进城务工就业农民随迁子女。年龄不足6周岁的一律不准接收。 (三)严格控制招生规模。严格按照招生范围和省定班额标准招生,初中、小学初始年级招生班额控制在标准班额以内。 (四)驻莱部队及部队转业的干部子女就学,须持相关证明,按照家庭住址就近确定就读学校。 (五)进城务工就业农民随迁子女入学,须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的意见》,出具以下证明: 1.有固定住址(有房产证件并已实际居住)的进城务工就业农民随迁子女,报名时出具:①父母一方工商营业执照和纳税单据、劳动用工合同(附工资证明)、摊位租赁合同(附租金缴纳单)、社保证明等任何一项;②父母房产证件及购房交款单据;③户口本(无户口儿童需提供医学出生证明、《无户口新生入学备案表》);④父母结婚证;⑤户籍所在地县(市)区、镇(办事处)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准予在城内就读的证明(初中报名出具从山东省学籍管理系统打印的《山东省普通中小学转学证》,并加盖教育行政部门公章),按就近入学原则,到划片招生范围内学校就读。 2.无固定住址(无房产证件)的进城务工就业农民随迁子女,报名时出具:①父母一方工商营业执照和纳税单据、劳动用工合同(附工资证明)、摊位租赁合同(附租金缴纳单)、社保证明等任何一项;②水电费、闭路电视费缴纳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父母确系长期居住在城区招生范围内的有效证件(证明);③户口本(无户口儿童需提供医学出生证明、《无户口新生入学备案表》);④父母结婚证;⑤户籍所在地县(市)区、乡镇(办事处)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准予在城内就读的证明(初中要求同上),到指定学校就读。 (六)城内中小学一律不招收寄宿生。任何学校不得乱开口子安排学生寄宿,更不得接收无监护人监护在校外租住的学生。二、招生计划
(一)初中:2017年城内初中计划招生3600人。其中市实验学校300人,实验中学 1200人,花园学校400人,莲河学校 (原凤城初中并入莲河学校)500人,汶源学校400人,陈毅中学800人。 (二)小学:2017年计划招生3105人。其中市实验学校225人,实验小学540人,莱师附小315人,花园学校360人,莲河学校450人,汶源学校360人,凤城街道办事处中心小学270人,二实小360人,西关小学90人,东风小学90人,北埠小学45人。三、招生范围
城内初中、小学招生面向莱城驻地,东至大桥路,西至新甫路、北坦北路,北至辛泰铁路,南至顺河大街(包括东升居委会和石家庄居委会)。各招生学校按各自的招生范围和招生计划进行招生,教育局可根据各学校的招生情况适度调配。
(一)初中招生范围市实验学校招生范围:市实验学校小学在籍合格毕业生;在凤城街道中心小学、二实小或汶源学校就读,家庭住址在汶源西大街以南,文化路以西,凤翔路以东;凤城东大街以南,大桥南路以西,官寺街以东的在籍合格毕业生;招生片内进城务工就业农民随迁子女。实验中学招生范围:家庭住址在城区招生范围内的实验小学、莱师附小、西关小学、东风小学、北埠小学、叶家庄小学在籍合格毕业生;进城务工就业农民随迁子女。莲河学校招生范围:家庭住址在城区招生范围内的莲河学校在籍合格毕业生;家庭住址在文化北路以东,莲河以北,大桥路以西,辛泰铁路以南及家庭住址在北坦北路以东,汶源西大街以北,文化北路以西,辛泰铁路以南的花园学校、汶源学校、凤城中心小学及二实小在籍合格毕业生;进城务工就业农民随迁子女。花园学校招生范围:家庭住址在文化路以东,莲河以南,大桥路以西以及莲河家园的花园学校在籍合格毕业生;招生片内有固定住址的进城务工就业农民随迁子女。汶源学校招生范围:家庭住址在大桥路以西,凤城东大街以北,万福路以东,汶源东大街以南的汶源学校小学在籍合格毕业生;花园学校(初中)招生范围内的在籍合格毕业生;招生片内有固定住址的进城务工就业农民随迁子女。陈毅中学招生范围:家庭住址在万福路以西,凤城东大街以北,文化路以东的凤城街道中心小学和二实小在籍合格毕业生;招生片内有固定住址的进城务工就业农民随迁子女。 (二)小学招生范围市实验学校招生范围:凤翔路、官寺街以东,鹏泉西大街以南;长勺南路以东,鲁中西大街以南,文化南路以西;招生片内进城务工就业农民随迁子女。实验小学招生范围:实验中学西校区(包括实验中学西校区)以东,凤城西大街以南;凤阳路以东,鹏泉西大街以南,凤翔路、官寺街以西。莱师附小招生范围:新甫南路以东,鲁中西大街以南,北坦南路、实验中学西校区以西。花园学校招生范围:汶源东大街以北,花园北路以东;育才路以北,文化北路以东,辛泰铁路以南,大桥北路以西。莲河学校招生范围:龙潭西大街以北,文化北路以西,辛泰铁路以南,北坦北路以东。汶源学校招生范围:万福路以东,汶源东大街以南,大桥路以西,凤城东大街以北。凤城街道中心小学招生范围:文化南路以东,鹏泉东大街以南,万福南路以西;凤城东大街以南,大桥南路以西及无固定住址进城务工就业农民随迁子女。二实小招生范围:文化路以东,育才路以南,花园北路以西;汶源东大街以南,万福路以西,鹏泉东大街以北。东风小学招生范围:胜利路以东,呈瑞大街以南;长勺北路以东,龙潭西大街以南,文化北路以西,鲁中西大街以北;长勺南路以西,鹏泉西大街以北及无固定住址进城务工就业农民随迁子女。西关小学招生范围:凤城西大街以北,凤阳路以西;鹏泉西大街以北,胜利南路以西,鲁中西大街以南,北坦南路以东;莱钢矿业集团莱芜矿业公司居住在市区范围内的职工子女及无固定住址进城务工就业农民随迁子女。北埠小学招生范围:鲁中西大街以北,胜利北路以西;呈瑞大街以北,长勺北路以西,龙潭西大街以南,北坦北路以东及无固定住址进城务工就业农民随迁子女。四、招生办法
今年城内中小学招生由区教育局宏观调控,各招生单位具体组织实施。市实验学校由学校负责组织报名及发放入学通知书;区直各中小学由各招生学校负责组织报名,汇总后报区教育局审核,合格者由区教育局发放入学通知书;凤城街道办事处所属学校,由各招生学校具体组织报名,凤城街道办事处教育办公室负责审核把关,区教育局重点控制招生计划,并在招生计划内发放入学通知书。 (一)报名时间:初中城内小学在籍合格毕业生及小学报名时间为8月17日—20日。初中进城务工农民随迁子女报名时间为8月25—26日。 (二)报名地点:各招生学校。 (三)报名办法 1.城内机关企事业单位适龄儿童少年报名:由父母或监护人向户口所在单位提出入学申请,单位填写《2017年城内初中招生报名表》或《2017年城内小学招生报名表》,一式两份,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集体到相应招生学校报名。 初中报名需提供的证件:①学生父母的合法房产证件及购房交款单据,并已实际居住;②户口本(无户口儿童需提供医学出生证明、《无户口新生入学备案表》);③小学学籍号;④父母结婚证。 小学报名时需提供的证件:①学生父母的合法房产证件及购房交款单据,并已实际居住;②户口本(无户口儿童需提供医学出生证明、《无户口新生入学备案表》);③父母结婚证;④《山东省儿童预防接种证》。 2.进城务工就业农民随迁子女报名:初中需提供“招生规定”中第(五)条所要求的相关证件;小学除提供“招生规定”中第(五)条所要求的相关证件外,还要提供《山东省儿童预防接种证》。 (四)入学与建档。各中小学根据《入学通知书》组织学生入学,任何学校不得接收无《入学通知书》的学生。注册学籍档案以《入学通知书》为依据,学生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以户口本、出生证明或《无户口新生入学备案表》为准。五、招生纪律
城内中小学招生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关系着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全市社会稳定大局。各单位务必要从讲政治、讲大局、讲稳定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扎实稳妥做好城内中小学招生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认真负责地抓好招生工作。要加强领导,严格落实“一把手”负责制。区教育局成立了城内初中、小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负责审核、调控城内中小学招生工作有关事宜。凤城街道办事处教育办公室也要成立专门机构,具体负责所属学校的招生工作。各招生学校要服从大局,明确责任,选择政治觉悟高,责任心强、服务态度好、办事认真的人员参与招生工作;要认真组织召开由义务教育单位参加的招生工作会议,及时向社会广泛宣传招生政策规定,争取各级领导、社会各界和学生家长的理解、支持、配合。要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按照文件规定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把招生工作的各项要求统一到文件规定上来,把每一个环节都认认真真的落实到位。要严格落实招生计划。未经区政府批准,任何单位不得私自突破招生计划。要坚持就近入学原则,严格审查相关证件,严格按划片招生范围招生,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招生范围内的学生。严禁不按文件规定、放宽招生条件、跨片招生等扰乱招生秩序的行为发生。对违背文件精神,不按规定招生,造成家长不满意、社会不稳定的单位和个人,教育局将按有关文件规定,追究相关单位当事人的责任。 附件:2017年城内中小学招生工作日程表
时 间
| 工 作 安 排
| 责任单位
| 8月11日
| 召开城内初中、小学招生工作会议
| 区政府、区教育局
| 8月14日
| 分片召开招生工作会议
| 学校
| 8月15日—16日
| 各单位通知学生家长、填报表册
| 报名单位
| 8月17日—20日
| 招生学校报名
| 报名单位
学校
| 8月21日
| 复审汇总报名情况
| 学校
| 8月22日—26日
| 汇总城内小学、初中招生情况、落实招生人数
| 区教育局
凤城街道教育办公室
学校
| 8月25——26日
| 初中进城务工随迁子女报名
| 学校
| 8月27——28日
| 汇总初中进城务工随迁子女报名情况
| 区教育局
凤城街道教育办公室
学校
| 8月29日
| 发放入学通知书
| 报名单位
学校
| 8月31日
| 新生报到
| 学校
| 9月1日
| 开学
| 学校
说明:高新区和泰钢工业园区招生不在城内招生计划之内,详情请咨询两处教育办公室。各农村乡镇招生由乡镇教育办公室统筹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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