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公安厅高速交警总队二支队莱城大队民警在巡逻过程中,远远发现一中年妇女推着一个小推车沿高速公路应急车道行走,对旁边呼啸而过的车辆丝毫没有感到“畏惧”,民警立即靠边停车,上前劝阻。
到达现场,民警发现该妇女推的竟然是一个小孩,对其询问后,该妇女的回答更是让民警哭笑不得。原来,她是高速公路沿线村庄村民,酷暑难耐,她竟想到了通过破损的高速护网,带着小孩到高速公路乘凉的“好主意”。民警对其批评教育后,迅速开警车将其带离高速公路。
高速交警莱城大队民警在此提醒:《山东省高速公路交通安全条例》明文规定,行人、非机动车、摩托车、拖拉机、联合收割机、轮式专用机械车、全挂拖斗车、铰接式客车、悬挂试车号牌和教练车号牌的机动车,以及设计最高时速低于70公里的机动车辆,不得进入高速公路。由于高速路上大车通行多,且车速快,尤其在夏季,更是疲劳驾驶高发时节,因此,行人在高速路上逗留、横穿、在路肩上步行,都存在较大安全隐患,易发生亡人或伤人事故。请广大交通参与者珍爱生命,切勿在高速路上心存侥幸,涉险横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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