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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市民凌晨燃放礼炮被处罚 莱芜区禁放烟花爆竹“动真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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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关我事 发表于 2019-5-1 14:01: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不关我事
2019-5-1 14:01:00 30 0 看全部
“我们一夜未眠,但很有成就感。” 5月1日,记者采访了市公安局莱芜区分局参加禁放烟花爆竹巡查行动的民警。据了解,巡查行动持续一夜,5月1日凌晨5点,大家不顾疲惫,继续坚守工作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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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一劳动节,恰逢莱芜区正式启动实施《济南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为确保禁放区域烟花爆竹“零响声”的目标,莱芜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周密组织,主要领导亲自指挥并实地检查,区委宣传部领导、区政府分管领导现场指导,以最坚决的态度、最迅速的行动、最有力的措施,高效推进《禁放规定》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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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芜区组织区公安分局、区民政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城乡交通运输局、区住建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城市管理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应急局、区供销社、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工信局、区工商联、区文旅局等16家部门(单位)成立巡查队伍,分别在凤城街道和张家洼街道的41个村(社区)开展禁放烟花爆竹集中巡查行动。全区共1600余人参与集中巡查行动,其中,公安干警150余人,区直部门(单位)机关干部300余人,街道工作人员450余人,社区工作人员700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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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查中,巡查组成员在拉网式巡查密集场所的同时,还走进婚庆公司、宾馆酒店进行了巡查、劝阻、查处等工作。目前全区张贴通告、禁放规定和奖励举报办法35万份,发放一封信等材料30万份,置换烟花爆竹130余箱,重约4.4吨,价值约2.4万元。从5月1日零时至12时,接到涉及烟花爆竹警情一起,系凌晨0时30分,一市民在莱芜区清水湾大公馆东门燃放礼炮,区公安分局已迅速制止并做了罚款处理,未接到其他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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