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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住,在莱芜烟花爆竹真不能燃放了!一人凌晨燃放礼炮被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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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说说 发表于 2019-5-2 08:16: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匿名说说
2019-5-2 08:16:00 42 0 看全部
五一劳动节,恰逢莱芜区正式启动实施《济南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为确保禁放区域烟花爆竹“零响声”的目标,莱芜区组织区公安分局、区民政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城乡交通运输局、区住建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城市管理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应急局、区供销社、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工信局、区工商联、区文旅局等16家部门(单位)成立巡查队伍,分别在凤城街道和张家洼街道的41个村(社区)开展禁放烟花爆竹集中巡查行动。全区共1600余人参与集中巡查行动,其中,公安干警150余人,区直部门(单位)机关干部300余人,街道工作人员450余人,社区工作人员700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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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巡查中,巡查组成员在拉网式巡查密集场所的同时,还走进婚庆公司、宾馆酒店进行了巡查、劝阻、查处等工作。目前全区张贴通告、禁放规定和奖励举报办法35万份,发放一封信等材料30万份,置换烟花爆竹130余箱,重约4.4吨,价值约2.4万元。从5月1日零时至12时,接到涉及烟花爆竹警情一起,系凌晨0时30分,一市民在莱芜区清水湾大公馆东门燃放礼炮,区公安分局已迅速制止并做了罚款处理,未接到其他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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