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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8月3日下午,我家从信誉楼一楼超市购买熟食凤尾鱼一条,购买金额18元多点,晚饭孩子自己先吃的,等大人去吃的时候,发现凤尾鱼味道不新鲜,存在酸味,致电信誉楼服务中心,他们承认并同意退换买鱼的金额,但是因孩子自己吃了较多的鱼,我们实在是不放心,去信誉楼反应问题的时候,得到的答复是等孩子吃的东西中毒了,去住医院,把费用单子拿来给她报销,想请问领导,根据食品安全法律规定,是不是酸的菜不是算不合格的,的中了毒才算是食品不合格,他们也承认在这么热的天熟食都至少要存放两天,是不是还会有其他的食品超过了保质期,根据法律法规要求,作为消费者是否可以主张信誉楼对消费者做出赔偿?谢谢,另今天下午六点半左右拨打12331电话无人接听,应该是下班了,没能及时举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