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野旅游区大王庄镇于家庄村党支部原书记、村委会原主任于运财,村委会原委员王京华在扶贫工作中违规收费、截留救助金、骗取补助资金等问题。2006年至2013年,于运财与时任于家庄村村委委员王京华向本村部分低保户违规收取合作医疗费2310元;2009年至2013年,该村村委截留本村困难党员补助款、困难户救助金、重病救助金4800元,用于本村部分党员和村民代表发放福利;2009年,该村村委骗取危房改造补助资金9000元,用于村务支出;同年,于运财、王京华违规收取本村5户低保户礼金共500元;2012年1月,于运财安排王京华将两名不符合条件的村民上报为五保户,违规领取五保金13100元。另外,于运财、王京华还存在其他违规违纪问题。2018年2月,给予于运财留党察看二年处分,给予王京华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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