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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市食药监局发布通报莱芜广润大药房有限公司因违规被收回《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并责令整改微信截图_20180621090746.png (125.78 KB, 下载次数: 0)下载附件保存到相册2018-6-21 09:07 上传莱芜市广润大药房有限公司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有关规定,不再符合认证标准,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山东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试行)》,我局依法收回其《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责令限期整改。收证期间该企业应停止一切药品经营活动,欢迎广大群众监督,监督电话12331,现予以公布。来源:莱芜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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