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芜市人大常委会公告
莱芜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根据莱芜市人民政府市长梅建华的提请,于2018年8月30日决定任命:
燕军为莱芜市规划局局长;
张明为莱芜市城乡交通运输委员会主任;
张志强为莱芜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
免去:
陶常青的莱芜市规划局局长职务;
刘镇凌的莱芜市城乡交通运输委员会主任职务;
董海燕的莱芜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职务。
莱芜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根据莱芜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李杰的提请,于2018年8月30日任命:
蔚大鹏为莱芜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刘 伟为莱芜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刘念波为莱芜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高新江为莱芜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张正升为莱芜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免去:
毕研华的莱芜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范新英的莱芜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郑智勇的莱芜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张 勇的莱芜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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