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9日,从市民政局获悉,目前我市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工作正在进行,各镇(街道办事处)都设立采集点,采集结束时间为12月10日。还没采集的别忘到户籍所在地采集点进行信息申报。
据悉,本次信息采集,是为了全面摸清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底数,建立健全服务对象档案和数据库,加强退役军人工作数据调查分析,为全市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悬挂光荣牌提供基础数据,为建立健全退役军人管理保障机制、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奠定基础。此次采集数据不作为采集对象享受待遇的依据。
信息采集对象主要包括十二类人员:军队转业干部、退役士兵、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和退休士官、军队无军籍离休退休退职职工、退伍红军老战士,包括西路军红军老战士和红军失散人员、复员军人、残疾军人、享受国家抚恤的伤残民兵民工、烈士遗属,包括烈士的父母(抚养人)、配偶、子女和兄弟姐妹、因公牺牲军人遗属,包括因公牺牲军人的父母(抚养人)、配偶、子女和兄弟姐妹、病故军人遗属,包括病故军人的父母(抚养人)、配偶、子女和兄弟姐妹、现役军人家属,包括现役军人的父母、配偶和子女。按照机构改革方案统一转隶的公安边防、消防、警卫和武警黄金、森林、水电部队和军队现役转文职人员暂不纳入此次统计范围。
信息采集内容主要包括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的个人身份信息、对象类别信息、生活状况信息等,涵盖户籍、救助、社保、医疗、住房、抚恤优待、服役及安置情况等多项基础信息和照片。具体内容以信息采集工作软件填报表为准。
集中采集点设在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户籍所在地的镇(街道),区、镇级信息采集地点、申报材料详情以及咨询电话可登录莱芜市人民政府网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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