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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家政服务业从业人员意外伤害保险补贴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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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芜24小时 发表于 2017-12-16 16:21: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莱芜24小时
2017-12-16 16:21:00 17 0 看全部
根据《关于印发的通知》(莱财社〔2016〕40号)文件规定,家政服务机构按照每人每年不低于120元的标准,为法定劳动年龄内家政服务业从业人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的,按每人每年6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现对符合补贴条件的人员和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日期2017年12月13日-12月18日。 监督电话:6215649莱芜市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2017年12月13日附:名单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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