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重磅!关于省属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
1月28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省属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
关于省属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
根据中央及省委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现就省属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有关问题提出如下处理意见:
一、转制单位工作人员人事劳动关系转换
(一)省属事业单位经省政府批准转制为企业(以下称“转制单位”)后,事业单位要正式行文解除其与编制内工作人员的人事关系。转制后,转制单位应当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与编制内工作人员订立劳动合同。
(二)转制单位中的编制外工作人员,由转制单位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妥善安置。
二、省属事业单位转制后社会保险关系接续
(一)驻济省属事业单位。
1.养老保险
(1)驻济转制单位,其养老保险经办工作由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并登记和管理。转制单位先按规定到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企业参保登记,并按规定为工作人员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工作人员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个人账户储存额转入企业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再注销转制单位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参保登记。
(2)自转制基准日起,转制单位和工作人员应当按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缴费比例按转制后单位和职工应缴年份的相关规定执行。以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作为确定职工缴费基数上下限和转制后退休人员计算基本养老金的依据。
(3)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职业年金转移接续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规〔2017〕1号)规定,办理基本养老保险转移接续、职业年金补记等相关手续。其中,转制单位尚未建立企业年金制度的,工作人员的职业年金个人账户由原管理机构继续管理运营;转制单位建立企业年金制度后,原职业年金个人账户资金转入企业年金个人账户。
2.医疗、工伤、生育保险
(1)转制单位可继续参加省级直管单位基本医疗保险。转制单位离休人员继续执行原医疗保障办法,所需资金按原渠道解决;退休(内部退养)人员按规定参加省级直管单位基本医疗保险,享受相应医疗保险待遇;转制前已参加了驻济省属机关事业单位补充医疗保险的,转制后可以继续参加补充医疗保险。
(2)驻济转制单位按规定参加属地的工伤、生育保险。
3.失业保险。驻济转制单位的失业保险经办工作继续由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并登记和管理。
(二)非驻济省属事业单位。
非驻济省属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后,参加属地各项社会保险,享受相应待遇。
三、转制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养老保险一次性补贴
(一)根据《关于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的意见》(鲁办发〔2014〕31号)有关规定,给予转制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养老保险一次性补贴,补贴标准计算公式中的工作年限,按照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2014年10月1日)前在机关事业单位、军队的视同缴费年限计算。月基本工资按转制基准日当月的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计算。
(二)养老保险一次性补贴,由转制单位在首次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时,一次**给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全部计入职工企业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
(三)转制单位须在转企改制方案规定的时限内,按规定填写《省属转制单位转入企业工作人员养老保险一次性补贴审核表》,经主管部门(举办单位)审核后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核准。
四、转制单位转制前已离退休人员生活待遇的发放
(一)转制前已离退休人员,原国家规定的离退休费待遇标准不变,今后国家和省统一调整离退休生活待遇时,仍按事业单位的办法执行。统筹内的待遇,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中支付;统筹外的待遇,由转制单位从原渠道解决,其中原属财政供养的离退休人员,由省财政解决。
(二)离休人员统筹内的待遇包括基本离休费和津补贴。其中,津补贴项目为: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省属改企单位改企前离退休(内退)人员津补贴问题的意见》(2010年7月13日印发)规定的离休干部7项生活补贴、物价补贴、原职务补贴、地方福利补贴、驻济补贴、其他补贴(房租补贴)、禁食猪肉民族补贴、早期归侨工资补差、特需费、乘车费余额、护理费、1-3个月生活补贴。
(三)退休人员统筹内待遇参照《关于确定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工资及待遇统筹项目的通知》(鲁人社办发〔2015〕78号)确定的统筹项目清单确定。
(四)转制前已离退休人员的取暖补贴,从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列支。
(五)转制前离退休人员(含内部退养人员)转制后死亡的,其按规定发放的丧葬补助费、一次性救济费(抚恤金)、供养直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费,按规定标准从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中列支。
(六)转制单位须按规定填写《省属转制单位原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及统筹项目内津贴补贴审核表》,经主管部门(举办单位)核准后,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备案(备案结果不符合相关政策或备案要求的,需重新上报),作为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有关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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