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济南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财政局联合下发通知将全市2019年度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提高到每户17924元对进藏、进疆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增发1倍提高到每户35848元
原莱芜市所属区县将执行我市统一标准进行发放↓↓↓据介绍,自2016年起,山东省城乡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统一调整为不低于当地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确定发放标准。根据济南市统计局刚刚发布的最新统计公报显示,济南市2018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7924元。经市政府批准,我市2019年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为17924元,和去年相比上涨1330元,上涨幅度约为8%,这是济南市第四次依据此项指标确定发放标准。由于济南市刚刚完成行政区划调整按照“同城同待遇”原则经市政府批准原莱芜市所属区县将执行我市统一标准进行发放所需资金全额列入财政预算由市、区(县)两级财政各承担50%“八一”前全部发放到位此次提标是济南市义务兵家庭优待金自2012年实现城乡统筹、建立自然增长机制后第7次提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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