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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国务院、省政府、公安部下发的国办发〔2015〕96号、鲁政办发〔2016〕10号、公治明发〔2017〕261号文件,莱芜市公安局莱城分局现对捡拾的一名弃婴情况进行公告:2008年6月8日下午6点半,郝增香在山东省莱芜市莱城区羊里镇郝中荣村沟边捡拾一女婴,请孩子的亲生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看到此公告,请持有效证件与莱城公安分局或羊里派出所联系。公告之日起30日内无亲生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认领的,公安机关将依法对弃婴登记户口。电话:莱城公安分局0634-5668129 5668131羊里派出所0634-5668487 5668488莱芜市公安局莱城分局2018年8月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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