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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纪委推出升级版禁酒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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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华 发表于 2019-1-22 06:24: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兴华
2019-1-22 06:24:00 80 3 看全部
按照《规定》,从3月24日开始,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工作日全天24小时严禁饮酒。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所有工作人员无论何时、何地、何种情况,饮酒前均应向所在党支部书记报备,并填写饮酒报备登记表备查;党支部书记应在其饮酒期间进行提醒,工作人员在安全到家后反馈监督报备。
    对违反禁酒规定的,给予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诫勉谈话等处理,同时取消年度评先树优资格。
    对未报备饮酒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诫勉谈话等处理,同时取消年度评先树优资格。对本支部一年内发生两次以上违规行为的,根据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的有关规定,严格落实责任追究。
                                                
大灰狼 发表于 2019-1-22 08:00:00 | 显示全部楼层
大灰狼
2019-1-22 08:00:00 看全部
工作期间饮酒违反纪律。节假日饮酒给组织报备,是不是公权力干涉私生活?
那一抹温柔 发表于 2019-1-22 08:02:00 | 显示全部楼层
那一抹温柔
2019-1-22 08:02:00 看全部
瞎鸡巴鼓捣。。。。。。
浮世清欢 发表于 2019-1-22 08:57:00 | 显示全部楼层
浮世清欢
2019-1-22 08:57:00 看全部
怎么不去辟谷?那样不是更清心寡欲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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