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日,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济南市公安局发布《关于依法严厉打击散布、传播房地产市场调控不实信息行为的通知》,对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机构、承销机构、个别媒体、自媒体及个人散布不实、不良信息,扰乱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带来不良后果的,济南市住建局将联合公安、网信等部门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依法予以查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为依法严厉打击散布、传播房地产市场调控不实信息行为,进一步维护房地产市场稳定,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特通知如下:
一、严格执行已出台的调控政策,保持调控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继续做好价格指导工作,确保市场稳定。
二、加强房地产市场检查,加大房地产市场监管力度,继续深入开展打击侵害群众利益违法违规行为治理房地产乱象专项行动
三、加强信息公开和舆论引导,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建立常态化信息发布机制,准确解读房地产市场形势和政策。健全网上舆情监测机制,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稳定市场预期。
四、对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机构、承销机构、个别媒体、自媒体及个人散布不实、不良信息,扰乱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带来不良后果的,市住建局将联合公安、网信等部门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依法予以查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处理结果向社会通报。
|
|